無業漢扮有錢商人騙財騙色囚11年 官斥看中事主單純手段極卑劣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12/14 17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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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高等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34歲無業男子涉於2年前假扮美國公司高層,向一名妙齡找換店女職員騙財騙色,無業漢早前否認強姦及欺詐等共13項控罪受審,陪審團今退庭商議後,裁定被告共13項罪名成立,法官今(14日)判刑時怒斥被告看中事主單純的弱點而騙財騙色,手段極度卑劣,共判處其入獄11年。

涉案被告高衛健被控5項勒索罪、3項欺詐罪、2項盜竊罪,及強姦、非禮、搶劫罪各1項,共13項控罪,陪審團今分別一致或以大比數裁定其13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。控方於庭上透露,被告於2013年6月曾因藏有兒童猥褻物品而被判囚6周。

法官潘敏琦今判刑時指,被告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1項欺詐罪,該控罪中的事主正是為被告擔任司機的Uber司機,「連Uber司機都呃到500蚊」,法官形容被告向案中女事主(現26歲)騙得金錢後,更誘騙事主拍下裸照,並乘機非禮及強姦事主,被告得到好處後,又不斷用裸照要脅事主,使事主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。

法官斥表被告看中事主單純的弱點,騙財騙色,手段極度卑劣,事主已蒙受約22萬元的損失,近乎是她所有的積蓄,事主更因此欠債,事主作供時坦言,兩年間承受巨大壓力,並因而患上抑鬱焦慮症,但被告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全無承擔,亦無悔意,更使事主需出庭作供,面對使她難堪的失實指控。

法官就共14項罪名,判被告入獄共11年,控方其後指警方於前年拘捕被告時,於其寓所內搜出一張當天中獎的賭波彩票,獎金為3萬元,而辯方指被告希望取回彩票,法官聞言指「仲要自己要返?唔俾,唔批准呀!」

據了解,被告早前承認向Uber司機詐騙500元,相關案情指被告在被捕前不久向司機表示,自己早前到內地工作時遺失錢包及證件等,要求司機借出3,000元,司機最終只向他借出500元,而警方後來翻查出入境紀錄,發現被告並沒有往返內地。